自 8 月 1 日起开放外籍人士有条件来台就医
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 22 日表示,我国长期推动国际医疗服务,不但协助各国来台就医的病人,也屡受国际媒体报道,藉此深化国际友谊。
因全球 COVID-19 武汉肺炎疫情影响,我国自今年 3 月 19 日起实施边境管制措施,限制非本国籍人士入境,使部分国外病人无法来台而中断治疗。
现考量国内疫情稳定,且医疗量能尚有余裕,自今年 8 月 1 日起,除健康检查、美容医学等非急迫性医疗需求外,国际医疗病患可透过医疗机构检具相关资料、文件,提出来台就医申请。
卫福部将依医疗必要性、疗程延续性及风险性等原则进行审查,协助海外人士来台接受医疗服务。
指挥中心指出,有来台就医需求的外籍人士,可申请其配偶或三亲等内亲属 2 人陪同。必要时,得增加 1 位居住国的医事人员或其他照护者随行。
所需文件、资料包含:医疗保险证明、检疫切结书、入境健康证明,也就是登机前 3 日内英文版 COVID-19 核酸检验阴性报告,以及收治医疗机构拟定之入境防疫计划、医疗计划书等。
上述资料由医疗机构代申请人向卫福部提出入境就医许可申请。申请人或医疗机构取得卫福部同意函后,可赴相关机关办理特别入境许可。
指挥中心进一步说明,经许可入境来台就医者及其陪同者,需于旅客报到 check in 或登机时,向航空公司地勤人员出示登机前 3 日内英文版 COVID-19 核酸检验阴性报告,并于航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。
入境后,应进行 14 天居家检疫,并于检疫期满时配合采检措施。检验结果为阴性者,才可至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。
但若有紧急医疗需求者,则可由收治医疗机构直接安排入住专责病房或负压隔离病房住院,经 1 次采检结果为阴性后接受医疗处置。于 14 天检疫期间,需比照 COVID-19 疑似个案进行照护。
另外,申请人在台期间的检疫费、采检费、医疗诊治费用皆为自费。收治的医疗机构也应负责协助安排其必要的检疫及采检措施,包含防疫旅馆住所、防疫交通接送及就医安排等。
指挥中心强调,在展现优质医疗服务及回馈贡献国际的同时,我国仍将秉持边境风险严管原则,针对申请入台就医者,规划完善防疫管理措施,降低外来人士入境后发生社区及医院内感染的风险,持续为国人健康安全把关。
如有申请非本国籍人士入台就医相关疑问,请洽国际医疗管理工作小组:
02-2885-1528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