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2023/09/01·阅读时间 约 1 分钟
卫生福利部 试管婴儿补助申请

卫生福利部 试管婴儿补助申请

整理卫福部试管婴儿补助方案的申请对象、补助金额、次数上限、应备文件与申请流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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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管婴儿补助申请

1.补助对象

・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中华民国国籍(已在台湾完成结婚登记)

・妻子年龄未满45岁

・经医院诊断为不孕症,且需接受试管婴儿疗程

2.补助金额

・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:最高15万元

・一般家庭(第一次申请):最高10万元

・一般家庭(第二次以后):最高6万元

补助金额依疗程范围而有所不同;若不孕夫妻实际支出未达补助上限,则依疗程实际支出金额补助。

3.补助次数上限

・39岁(含)以下:最多6次

・40岁至44岁:最多3次

若已通过试管婴儿顺利产下婴儿,

将依上述年龄范围重新计算补助次数。

4.应备文件

・夫妻双方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

・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证明正本(一般家庭免附)

・补助款汇入之账户资料

・指定医疗机构开立之不孕症诊断证明(详情请见此)

5.申请流程

至卫生福利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诊断

备齐文件,通过指定医疗机构提出申请

取得补助资格后1年内进入疗程,并于疗程结束半年内由夫妻双方签署补助申请

经政府审核后,以邮件通知并汇入指定账户

若夫妻一方具中华民国国籍、妻子未满45岁,且未避孕1年以上仍未受孕,或经医师诊断需接受试管婴儿疗程,欢迎通过指定医疗机构申请政府「体外受精(俗称试管婴儿)人工生殖技术补助方案」。

※不得申请之情形

①单身女性冻卵

②未在台湾完成结婚登记之夫妻

③同性婚姻伴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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